2009年1月6日星期二
  
 
公告标题
景洪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统一跟标询价采购公告
发表时间:2008-10-31 9:15:44
公告内容
    为推进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,有效降低医疗服务中的药品价格,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,规范医疗机构用药行为,理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购销关系,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,根据云南省《关于在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实行药品统一竞价采购、统一配送的指导意见》及《景洪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统一跟标询价采购及配送实施方案》的相关要求,景洪市药品统一跟标询价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,自今年起,全市统一组织实施药品集中采购及配送,欢迎符合条件的经营企业踊跃参加。
一、组织单位:景洪市卫生局
二、采购主体:景洪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
三、采购品种:定点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药品,除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(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医用毒性药品、放射性药品),详见《景洪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目录》。
四、采购周期:原则上为一年。
五、采购方式:按照集中评审择优录用的原则,实行区别品种规格,科学设定药品采购的合理价格,即“调查价”。在“省标”和“调查价”限价的基础上,通过询价与价格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。采购主体必须通过网络采购,统一配送。
六、企业报名条件:云南省内具有法定资格的药品批发经营企业,具备以下条件的公司均可报名参加药品询价采购:
1、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、营业执照、取得GSP认证;
2、具有药品生产企业的委托授权书;
3、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;达到一定经营额度,2007年销售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(以纳税申报表为据);
4、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新农合管理规定;
5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,具备良好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,在本市有成熟的配送网络或委托配送单位。
    6、必须是州级或省级的药品中标企业。
   七、获取采购文件办法:参加询价企业需提供的材料:
1、景洪市药品跟标询价采购申请函;
2、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、《营业执照》、《税务登记证》、《企业代码证》、《GSP认证证书》的清晰复印件;
3、2007年企业全年销售额说明书(附《2007年企业纳税申报表》)、
4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。由代理人参加的,需附《法人授权委托书》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参加企业持以上材料制作成《资格预审文件》提交至景洪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,在提交《资格预审文件》时交纳报名费、资料费人民币200元,获取药品采购相关文件。
八、《资格预审文件》提交时间:2008年11月5日至2008年11月9日18时,提交地点:景洪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。(景洪市嘎兰南路16号)
九、报价时间:2008年11月10日至2008年11月15日18时
十、综合评审时间:2008年11月17日至2008年11月20日
十一、公开询价洽谈时间:2008年11月26日9时
十二、询价地点:景洪市卫生局四楼会议室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 
电 话:0691—2146649、2142493   
传 真:0691-2146649
联系人:
宋德明   刀卫萍   徐爱文
邮  箱: 
 bnxnh—jh@163.com
网  站:
http://www.jhsws.gov.cn
     
二00八年十月三十日
 
公告标题
景洪市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测评举报、监督、投诉电话:
发表时间:2008-8-18 15:17:22
公告内容
   景洪市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测评举报、监督、投诉电话:2127997,2127776;电子信箱:24181896@qq.com,欢迎对我市卫生系统的民主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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